
2025年10月2日21时20分许,G98环岛高速公路海口往三亚方向琼海段89公里处,发生一起重型半挂牵引车与小型客车碰撞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
经调查认定,海南省琼海市“10·2”较大道路运输事故是一起因驾驶人违法超载、操作不规范,叠加车辆非法改装、证件逾期及多主体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发生经过:
2025年10月2日21时20分许,龚某富驾驶琼A90850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琼B6776挂重型厢式半挂车)沿G98高速公路琼海段海口往三亚方向89公里处时,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致使车辆失控侧翻压到同向行驶由杨某发驾驶的陕UT671X小型轿车(搭载李某雯、杨某宁、杨某某),并刮碰到道路中间护栏,造成杨某发、李某雯当场死亡,杨某宁受伤经琼海市人民医院抢救无效于2025年10月3日死亡,杨某某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较大道路运输事故。
事故直接原因:
经技术检验鉴定,龚某富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车轮、车胎及后部反光标识不符合技术标准)的琼A90850号牌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琼B6776号牌挂重型厢式半挂车)超载50%以上不足100%且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是引发事故的直接原因。
经海南省琼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第 469002120250000106号)认定,龚某富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事故间接原因:
1.琼A90850重型半挂牵引车、琼B6776挂重型厢式半挂车实际管理人及所有人之一杜某营,长期放任驾驶员超载运输,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2.东翼百翔(海南)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海南鸿盛达物流有限公司对挂靠车辆“挂而不管”,导致事故车辆长期失管、违规运营。
3.屯昌鑫昌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为检验车辆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导致事故车辆长期“带病”上路。
4.中能建装配式建筑科技(定安)有限公司、海南桦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定安分公司、海南国立腾达实业有限公司源头治超责任层层失守,造成事故车辆超载运输。
5.属地交通运输、公安、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在货物运输、路面执法、源头治超、车辆检验等环节存在监管漏洞,为事故的发生埋下了隐患。
处理建议:
龚某富,事故车辆驾驶人,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载物超过核定载重量及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的行为,对事故的发生负直接责任。涉嫌交通肇事罪,已于事故当天被刑事拘留。2025年10月13日被琼海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事故车辆所有人之一及实际管理者杜某营等4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由琼海市司法机关依法对其进行查处。

行车过程中
驾驶员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以下危险行为不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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