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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3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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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企业内部报告奖励典型经验(二十七)


  开栏语


  按照《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的通知》要求,我市积极督促指导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将省举报奖励办法和奖励标准纳入培训内容,切实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内部报告奖励机制落实落地。为进一步提高企业员工的关注度和社会知晓度,沧州市应急管理局特别推出“沧州市企业内部报告奖励典型经验”专栏,旨在通过每篇的真实案例分享,点亮每一位员工心中的安全之灯,激发全员参与安全管理的积极性,形成安全生产共抓共治的良好氛围。


  典型经验


  2026年1月17日19:30,沧州天硕天然气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值班人员陈忠新陆续接到张官屯乡南蔡村东南角居民用户家中气灶无法使用。经现场排查发现路边南侧沟内低压燃气管道泄露,给公司的安全生产运营造成较大隐患。员工陈忠新立即组织人员抢修,于23:12回复送气。在消除安全隐患的同时确保居民用户温暖过冬。依据《沧州天硕天然气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第5.2.4条,奖励陈忠新200元。


[ 编辑: 安澜 ]